日本留學生打工要申請嗎?
須先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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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從事不屬於現有在留資格、會有收入的事業或有報酬活動的外國人,例如「留學」或「家族滯在」在留資格者打工,須在要從事該活動時申請。
提出者:本人、法定代理人,或經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長承認的取次者(例如申請人任職或就讀機關的職員、已申報的律師或行政書士)。向住居地管轄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提出,平日 9 時至 12 時、13 時至 16 時受理,也可線上申請。須出示護照或在留資格證明書等。
不收手續費;標準處理期間 2 週至 2 個月,沒有不服申訴途徑。許可的一般原則包括:從事該活動不會妨礙原在留資格的活動等。應備文件與可從事的時數、範圍依在留資格與許可種類而定,請依入管廳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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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先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
不收手續費。
標準處理期間 2 週至 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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