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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通過介護福祉士國考後到登錄前:用特定活動先工作

首次發布:2026-10-31|最後查證:2026-10-31

文章署名:移民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約 3 分鐘讀完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一分鐘重點
  • 國考合格翌年度 4 月 1 日起,可用特定活動先做介護,直到領到登錄證。
留學生通過介護福祉士國考後到登錄前:用特定活動先工作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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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念書的留學生,通過介護福祉士國家考試後,還要等到登錄證下來,才能改成在留資格「介護」。登錄證最早在合格年度的下一年度 4 月 1 日以後才發,可是 4 月 1 日起就想在介護設施上班,怎麼辦?入管廳有一項專門措施:實務經驗路線與福祉系高中路線的留學生,從合格年度翌年度的 4 月 1 日到領到介護福祉士登錄證為止,可以用「特定活動」先在介護設施等工作。申請在留資格變更為特定活動時,需附國考受驗票影本、合格通知書影本、雇用契約書與設施資料等。本篇整理這項措施,查證日 2026-10-31,個案請洽入管局。

措施的背景

入管廳說明,令和 2 年 4 月 1 日修改了在留資格「介護」的上陸基準省令,不論取得介護福祉士資格的路線,都可以取得「介護」。這項措施是以此為前提:透過實務經驗路線與福祉系高中路線通過介護福祉士國家考試,成為介護福祉士資格者的留學生,要改成「介護」必須先完成介護福祉士登錄。但登錄證是在合格年度翌年度的 4 月 1 日以後才發,若到 4 月 1 日還沒有取得「介護」變更許可,就不能在 4 月 1 日起從事介護工作。因此,入管廳認可:從 4 月 1 日起在介護設施等工作者,在領取登錄證之前,可以用「特定活動」從事介護等業務。

申請辦法與文件

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提出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改為特定活動),文件如下:

項目內容
申請書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書(U(其他)),1 份
照片縱 4 公分、橫 3 公分,1 張,申請前 6 個月內拍攝
提示護照與在留卡
國考資料介護福祉士國家試驗受驗票影本;在拿到審查結果前,再補合格通知書影本
雇用文件載明勞動條件與業務內容的文件(雇用契約書等)影本;報酬須與日本人從事同樣工作的報酬同等以上
設施資料能顯示設施概要的資料(手冊等),須明記設施設立或指定的許可日期

家人怎麼辦

作為這項措施對象者的配偶或子女而在日本的人,也有可能被許可變更為「特定活動」。申請時除了申請書、照片、護照與在留卡,還要附能證明與扶養者身分關係的文件(戶籍謄本、婚姻屆受理證明書、結婚證明書影本、出生證明影本,或準此的文件之一),以及扶養者的護照與在留卡的影本,另需附扶養者的住民稅課稅(或非課稅)證明書與納稅證明書(記載 1 年間總所得與納稅狀況者)各 1 份。

之後怎麼轉成「介護」

入管廳「介護」資格頁說明:在留資格「介護」是持介護福祉士資格者,依與日本公私機關的契約,從事介護或介護指導業務的活動;官方列的在留期間選項有 5 年、3 年、1 年與 3 個月。換句話說,特定活動只是登錄證下來前的過渡;領到登錄證後,再申請變更為「介護」。另外,該頁公告,自令和 8 年 4 月 15 日起的申請,要加附「所屬機關代表者相關申報書」。

這項措施沒有告訴我們的事

  • 官方這一頁沒有寫特定活動的在留期間。
  • 頁面沒有說明國考不合格時怎麼處理。
  • 其他路線(例如養成設施畢業路線)有另一個頁面,本篇不涵蓋。
  • 本措施的詢問,入管廳請洽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

怎麼做

  1. 確認自己是實務經驗路線或福祉系高中路線的留學生,並已報考當年度介護福祉士國家考試。
  2. 4 月 1 日要上班的人,提早備妥雇用契約書與設施資料;契約的報酬須與日本人同等以上。
  3. 合格通知書下來後立刻補交;官方要求在拿到審查結果前提出。
  4. 領到登錄證後,再申請變更為「介護」,並注意令和 8 年 4 月 15 日以後加附的代表者申報書。
  5. 家人另行申請特定活動變更,附身分關係證明與扶養者護照。
  6. 在日本的介護路線整體,見日本在留資格「介護」:介護福祉士才能申請、在留期間與 2026 年新增文件。

談到「日本 介護福祉士 留學生 特定活動」時,相關背景可參考:在留資格變更手續見日本在留資格變更:留學轉工作等情形何時申請、手續費與處理期間;留學身分的前提見日本留學簽證(在留資格「留學」):在留期間最長 4 年 3 個月、COE 申請與在學中的申報。

容易踩雷

  • 以為通過國考就可以立即改「介護」。登錄證要翌年度 4 月 1 日以後才發。
  • 4 月 1 日還沒取得許可就開始上班。沒有許可前不能從事介護業務。
  • 雇用契約的報酬低於日本人同工作。官方要求同等以上。
  • 家人漏了一起申請。家人的特定活動變更是另外提出。

常見問題 FAQ

養成設施畢業的留學生適用嗎?

本頁的對象是實務經驗路線與福祉系高中路線。養成設施畢業另有頁面說明。

通過國考後還沒領證,可以用留學資格工作嗎?

官方這一頁說明的是改用特定活動工作;留學資格能否打工,要看資格外活動許可。

登錄證一定要翌年度 4 月 1 日才能領嗎?

入管廳寫:登錄證是在合格年度翌年度的 4 月 1 日以後交付。

官方來源

  • 介護福祉士国家試験に合格して介護等の業務に従事する留学生の取扱いについて(出入国在留管理庁)(2026-10-31 查證):「介護福祉士登録証が交付されるのは、介護福祉士国家試験に合格した年度の翌年度の4月1日以降であり」
  • 同上(2026-10-31 查證):「4月1日から介護施設等において介護等の業務に従事する場合は、介護福祉士登録証を受領するまでの間、「特定活動」の在留資格により介護等の業務に従事することを認めることとしました。」
  • 同上(2026-10-31 查證):「日本人が従事する場合に受ける報酬と同等額以上の報酬を受ける必要があります。」「介護福祉士国家試験の受験票の写し」
  • 在留資格「介護」(出入国在留管理庁)(2026-10-31 查證):「本邦の公私の機関との契約に基づいて介護福祉士の資格を有する者が介護又は介護の指導を行う業務に従事する活動。」「5年、3年、1年又は3月」「所属機関の代表者に関する申告書(参考様式)」

最後查證:2026-10-31

下一步

本文為日本在留資格與簽證的通則整理,不是行政書士或律師的個案意見;要件、手續費與期間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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