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會看我的薪資單嗎?
通知要求確認的是有無許可、打工機關名稱、具體內容、每天時間。Q&A 說用自我申報也可以,是否要看薪資單,官方沒有寫。
各國攻略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入管廳在令和 8 年 4 月的通知中,請收留學生的教育機關「每 3 個月」確認一次在籍留學生的資格外活動狀況:有沒有資格外活動許可、打工地點的名稱(有多處要全部列出)、具體內容,以及每天的打工時間。發現違反許可範圍時,要指導並確認改善;改善不了,或學生反映雇主逼他每週做超過 28 小時時,學校要把紀錄報告給最近的入管官署。這不是對留學生的新處罰,而是對學校管理體制的要求,但對在日本的留學生有直接影響:學校會問、會記錄。本篇整理這項要求,並對照留學生資格外活動的基本規定,查證日 2026-10-31,個案請洽學校與入管局。
入管廳說明,收留學生的教育機關,依上陸基準省令第 2 號之 2,必須整備能適當管理留學生遵守資格外活動的體制。日本語教育機關(認定日本語教育機關與告示日本語教育機關)另依相關基準,要掌握留學生的資格外活動內容,包括打工地點的名稱,並給予適當建議與指導。
為了落實,入管廳請學校今後這樣做:
| 項目 | 官方內容 |
|---|---|
| 頻率 | 每 3 個月 1 次,以任意方法確認 |
| 確認內容 | 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有無;打工機關名稱(多處要全部);具體內容;每天的資格外活動時間 |
| 違規時 | 適當指導並立即改善,再確認改善 |
| 紀錄 | 保存確認結果與指導紀錄(官方有參考格式) |
| 報告 | 學生反映雇主逼他超過每週 28 小時,或指導後仍未改善時,向最近的入管官署報告 |
入管廳令和 8 年 5 月 19 日現在的 Q&A 回答了幾個常見疑問:
留學生的資格外活動基本規定,入管廳在「留學」的資格外活動許可頁說明:包括許可的範圍是每週 28 小時以內(教育機關長期休業期間,每天 8 小時以內);範圍外的活動要個別許可。因此,學校每 3 個月的確認,是在核對你是否有許可、是否在範圍內。
通知要求確認的是有無許可、打工機關名稱、具體內容、每天時間。Q&A 說用自我申報也可以,是否要看薪資單,官方沒有寫。
通知本文(10_00258)對資格外活動管理只寫「今後」;入管廳的概要資料(PDF)則寫「令和8年4月10日付け」周知日語教育機關,並寫明資格外活動的實態把握與指導於「令和8年4月運用開始」,也就是 2026 年 4 月 10 日周知、4 月運用開始。這與入學語言能力改制的 2026 年 7 月與 10 月適用日是分開的兩件事。
通知的對象是教育機關。學生本身違反許可範圍的後果,見入管法對資格外活動的規定與日本在留資格取消(入管法第 22 條之 4):10 種事由、3 個月未從事活動、2027 年起永住者也可能被取消。
最後查證:2026-10-31
日本移民與簽證總覽:管道、簽證專文與永居門檻比較,一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