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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審查結果領件預約系統怎麼用:只有申請取次者能預約,2025 年 3 月起在 5 個大局運用

首次發布:2026-10-19|最後查證:2026-10-19

文章署名:移民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約 3 分鐘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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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領件預約系統 2025-03-01 起在 5 個官署運用,只給申請取次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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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型入管局領在留卡或許可結果,窗口常常大排長龍。入管廳因此在 2025 年 3 月 1 日起,在東京、東京橫濱支局、名古屋、大阪、福岡共 5 個官署,開始運用「在留諸申請結果交付等預約系統」。但要注意:入管廳的使用說明頁把對象限定為「申請等取次者」,也就是持有效申請等取次者證明書或已申報證明書的公司職員、行政書士、律師等;一般申請人本人原則上不是對象。本篇依該頁面整理,查證日 2026-10-19;各官署的預約日、時段與取消期限不同,請以各局利用案內為準。

同主題可接著看:找日本移民或簽證代辦:行政書士資格怎麼查,入管廳明說非律師、行政書士收費代寫申請書可能違反行政書士法,取次者證明書有效 3 年。

誰可以用

使用者必須在領件時持有有效的「申請等取次者證明書」或「屆出済證明書」;沒有這兩種證明書的人原則上不能用。部分地方官署甚至把外國人受入教育機關的取次者排除在對象外。

符合上述身分後,還要符合下列四種情形之一:

  1. 自己以申請等取次者身分提出申請。
  2. 受入機關職員提出申請書,由同機關的另一位職員只取次領取在留卡(窗口要交受領證)。
  3. 受入機關職員只取次領取(上一項以外)時,要帶依賴書(申請人簽名),例如申請由外國人本人提出、領取由受入機關職員辦。
  4. 已取得屆出済證明書的行政書士或律師,與提出申請書者不同的另一人只取次領取在留卡時,要帶依賴書(申請人簽名)。

哪些手續可以預約

可預約不可預約(原則)
在留資格變更許可在留申請線上系統提出的各申請(部分官署例外)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
在留資格取得許可(僅出生)再入國許可申請
永住許可住居地以外的在留卡記載事項變更、有效期間更新、遺失再交付等
資格外活動許可
就勞資格證明書

怎麼預約:五個步驟

  1. 開啟預約網站,選擇要預約的官署。
  2. 輸入電子郵件,系統寄認證連結;認證郵件位址有效 3 個月,期間內再次登入可再延 3 個月。
  3. 點連結後,輸入取次者種別、取次者證明書號碼或屆出済證明書號碼、組織名,同意利用規約。
  4. 輸入預約日時與姓名、申請編號;日曆上綠色是開庁日。
  5. 當天帶預約日時的畫面或列印紙,到指定交付窗口;因為受理後才製作在留卡,結果交付要花時間,缺文件當天無法交付。

變更與取消

各官署的變更與取消期限不同。變更或取消,要點預約確認郵件內的連結;過了期限就不能用系統變更,需向該局審查管理部門電話聯絡(傳真不受理)。可以刪除預約件數的一部分,但要追加案件則需重新預約。官方提供各局取消聯絡電話,例如東京局 0570-034259(部署號碼 210),電話受理時間月至金 9:00 至 16:00。

一般申請人本人怎麼辦

對象限定為取次者,所以申請人本人(沒有取次者證明書)原則上不能用這個系統;本人領件的窗口怎麼排隊,要看各局的現場規則。入管廳該頁沒有給一般申請人預約的方式,本站待確認。

怎麼做

  1. 先確認自己是不是申請取次者;公司職員要有有效的申請等取次者證明書。
  2. 申請手續是否在可預約範圍內:COE、再入國許可等不可預約。
  3. 到預約網站申請並認證電子郵件,認證有效 3 個月。
  4. 預約後保存確認郵件;需變更或取消時,在期限內用系統辦理。
  5. 本人申請者,請依通知與該局現場規則領件,並避開擁擠時段。

容易踩雷

  • 以為所有人都能預約。入管廳限定取次者。
  • 預約了 COE 或再入國許可。這些在原則上不屬於預約對象。
  • 過了取消期限才取消,系統無法再處理。
  • 帶的文件不齊。官方說缺文件當天無法交付。

常見問題 FAQ

我自己申請的在留申請結果可以預約領件嗎?

入管廳的使用說明限定取次者;一般申請人本人原則上不是對象。

在哪些官署可以用?

東京、東京橫濱支局、名古屋、大阪、福岡共 5 個官署。

電郵認證多久?

認證日起 3 個月,期間內再登入會再延 3 個月。

官方來源

  • 在留諸申請結果交付等予約システム(出入國在留管理廳)(2026-10-19 查證):「令和7年3月1日から運用することとなりました。」「結果の交付時点で有効な【申請等取次者証明書】又は【届出済証明書】を所持している方」「認証されたメールアドレスの有効期間は、認証日から起算した3カ月間です。」
  • 申請等取次制度(出入國在留管理廳)(2026-10-19 查證):「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への本人出頭を原則としていますが、その例外として、法定代理人が申請を行うケースのほか」

最後查證:2026-10-19

下一步

本文為日本在留資格與簽證的通則整理,不是行政書士或律師的個案意見;要件、手續費與期間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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