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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獻者永住特例:獲勳章、國際獎或擔任東證 Prime 董事等,可適用在日 5 年的特例(2027 年 4 月 1 日起新版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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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貢獻者特例把 10 年縮短為 5 年,但須符合指南列舉的 9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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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住的一般條件是「原則上連續在日 10 年以上,其中 5 年以上持就勞或居住資格」。但入管廳的永住許可指南有一條「對我國有貢獻者」的特例:被認定有貢獻的人,在日本連續居住 5 年以上就可以申請。2026 年 10 月 1 日改定的指南,把原本另立的貢獻指南併入第 4 章,並寫明自 2027 年 4 月 1 日以後的申請適用;在那之前的申請,仍適用舊版與另立的貢獻指南。本篇整理這份名單長什麼樣、特例改變什麼,查證日 2026-10-19。
特例改變了什麼
| 項目 | 一般規定 | 貢獻者特例 |
|---|
| 在日年數 | 原則連續 10 年以上,其中 5 年以上為就勞或居住資格 | 5 年以上 |
| 國益要件評價 | 依一般考慮要素 | 認定有貢獻時,綜合評價中積極考慮 |
特例只縮短年數,沒有取消其他要件;素行善良、獨立生計(配偶或子女的法定免除除外)等仍要審查,這是本站依指南條文結構的整理,請以入管局個案說明為準。
現行與 2027 年 4 月 1 日起的差別
入管廳永住許可頁寫明:2026 年 4 月 1 日到 2027 年 3 月 31 日的申請,適用 2 月版指南與另立的「對我國有貢獻者的永住許可指南」(平成 29 年 4 月 26 日改定);舊貢獻指南到 2027 年 3 月 31 日廢止。舊貢獻指南的類型與新版不同:例如委員活動寫「おおむね 3 年以上」(新版約 5 年)、另有企業經營、投資 1 億円、先端技術者、「對日本社會或地域活動有多大貢獻」、大學教授、研究論文等類型,這些在新版第 4 章的列舉中已刪或改寫。所以 2027 年 3 月 31 日前送件的人,要看舊貢獻指南;下列九類是 2027 年 4 月 1 日起申請適用的新版。
新版指南列舉的貢獻類型
新版第 4 章把有貢獻者限定在下列任一類:
- 獲日本政府表彰等:例如國民榮譽獎、勳章、文化勳章、褒章(紺綬褒章與遺族追賞除外)。
- 受日本政府或地方自治體任命、委託為委員等,從事公共利益活動大約 5 年以上,並有公共利益貢獻。
- 獲國際機關、外國政府等評價為國際權威的獎項,例如諾貝爾獎、菲爾茲獎、普立茲克獎。
- 以外交使節團或領事機關成員在日勤務,對日本與派遣國友好或文化交流有功績。
- 曾任日本加盟之國際機關的事務局長、副事務局長或同等以上職務。
- 擔任或曾擔任東京證券交易所 Prime 市場上市日本企業董事以上職位 5 年以上,並對日本經濟或產業發展有貢獻。
- 在經濟、產業、社會或福祉領域獲全國規模選拔的獎項,並對該領域發展有貢獻。
- 在文學、美術、電影、音樂、戲劇等領域獲權威獎項(例如高松宮殿下紀念世界文化賞、威尼斯雙年展金獅獎、奧斯卡各獎項),並對該領域有貢獻。
- 在奧運、世界錦標賽等世界規模賽事上位入賞者,或其教練等有重大貢獻者,且在日本從事該運動的指導或振興活動。
申請時附什麼
永住申請文件清單的第 13 項「貢獻資料」,列有表彰狀、感謝狀、敘勳書影本,以及所屬公司、大學、團體代表者的推薦狀等,官方寫「ある場合のみで結構」。詳見〈申請日本永住需要推薦信嗎〉。
時程與不適用的人
- 新指南自 2027 年 4 月 1 日起的申請適用;其中收入水準(第 2 章 4(2))與公共負擔評價(5(7))兩項,對改定日(2026 年 10 月 1 日)前 6 個月以後申請、改定日仍在審查的案件也適用。
- 指南的註記寫明,這些特例不適用於獲在留特別許可或上陸特別許可(限上陸拒否事由該當者)的人,他們須從取得許可後起算 10 年。
- 本站推論:特例只放寬年數,其他條件應仍適用,例如在留期間須為最長期間(指南注 4:2027 年 3 月 31 日前申請,3 年期間也被視同最長;之後的過渡條件見指南)。
怎麼做
- 對照上面 9 類,確認自己是否有官方可驗證的紀錄(證書、任命書、獎項)。
- 備好證明文件影本;外語文件附日文譯文,日本發行的證明須在發行日起 3 個月內。
- 年數計算:5 年以上,從在日連續居住起算,出國期間見〈永住期間出國多久會斷〉。
- 永住許可時要繳 200,000 円(2026 年 9 月 30 日(含)以前受理者為 10,000 円);減額 20,000 円僅限日本人、永住者、特別永住者的配偶或子女等,貢獻者一般不適用。
- 不確定自己算不算,向外國人在留綜合資訊中心(電話 0570-013904)詢問。
容易踩雷
- 以為「對社區有貢獻」或「公司有推薦」就算貢獻者。依 2027 年 4 月 1 日起適用的新版,列舉的是表彰、任命、獎項、職位等可驗證的類型;2027 年 3 月 31 日前的申請適用舊貢獻指南,類型較多,要另外確認。
- 忽略其他要件:稅金、年金與醫療保險繳納仍受審查。
- 時程誤解:新版自 2027 年 4 月 1 日起適用,舊版另有貢獻指南。
常見問題 FAQ
貢獻者特例是不是不用 10 年?
是縮短為 5 年以上,並非取消年數要求。
公司董事可以嗎?
指南寫的是東證 Prime 市場上市日本企業的董事以上,任職 5 年以上並有貢獻;其他公司不在這項列舉內。
台灣人有特別規定嗎?
本站查到的指南文字沒有按國籍區分。
下一步
本文為日本在留資格與簽證的通則整理,不是行政書士或律師的個案意見;要件、手續費與期間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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