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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大學生到日本實習:特定活動告示 9 號的實習條件

首次發布:2026-10-31|最後查證:2026-10-31

文章署名:移民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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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外國大學生實習須是學位課程一部分,期間 1 年內且不超過修業年限一半。
外國大學生到日本實習:特定活動告示 9 號的實習條件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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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大學生想到日本公司實習並領報酬,在留資格是「特定活動」(特定活動告示第 9 號)。入管廳在令和 2 年 5 月策定的《外國大學學生實習指南》寫得很具體:學生必須是在能授予學位的教育課程就讀的外國大學學生,入境日本時年滿 18 歲以上;實習必須是教育課程的一部分,並由大學與日本的受入機關簽契約;活動期間不得超過 1 年,且累計不得超過該大學修業年限的 2 分之 1;受入機關要有實習責任者、實習指導員等體制,不能把實習生當作勞動力。本篇整理這份指南對台灣學生最重要的條件,查證日 2026-10-31,個案請洽大學、受入機關與入管局。

告示第 9 號寫了什麼

入管廳指南引用的告示文字大意是:外國大學的學生(限在授予學位的課程就讀者,函授課程除外),作為該課程的一部分,依該大學與日本公私機關之間的契約,從該機關領報酬,在不超過 1 年、且累計不超過該大學修業年限 2 分之 1 的期間內,從事該機關的業務的活動。

條件逐項解讀

用語指南的解釋
外國大學的學生能授予學位的教育課程即可,短期大學與研究所也在內;入境時須年滿 18 歲以上
作為教育課程的一部分實習中學到的知識、經驗要能在大學被適當評價為學業一部分;主要重複同一種作業、不能提升大學生知識與素養的活動不被承認
大學與機關之間的契約契約內容要包含實習目的、學分科目與學分數(或畢業要件)、期間、報酬與支付方法、扣款項目與金額、保險內容與負擔者、旅費負擔者、向大學的報告、解約條件,學生要理解這些內容
從事該機關的業務須在受入機關下工作,不得在派遣處活動

受入機關的實施體制

指南要求受入機關在原則上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才算有足夠的實施體制:

  • 明確理解不是把實習生當作確保勞動力的手段。
  • 選任負責統括管理的「實習責任者」,包含與外國大學的契約、實施計畫、生活支援與保護、勞動條件、相談與苦情處理、與入管官署聯絡等。
  • 選任「實習指導員」:須是實習事業所的常勤役員或職員,在實習生從事的業務上有 1 年以上經驗(可與責任者兼任)。
  • 受入機關與其役員、責任者、指導員過去 5 年內沒有違反出入國或勞動相關法令。
  • 國內外的費用(旅費、餐費、住宿費等)明確告知實習生,並就負擔者與金額達成合意;實習生定期負擔的費用,須是實費相當的適當金額。
  • 保存實施狀況與評價結果的報告書至少 3 年。

受入人數的目安

指南依常勤職員數說明,在以下範圍內原則上視為適當受入人數:

常勤職員數適當人數
301 人以上常勤職員數 ×1/20
201 到 300 人15 人
101 到 200 人10 人
100 人以下5 人(但不超過常勤職員數)

職員數不含技能實習生。

勞動法規與仲介業者

指南說明,實習生適用哪些勞動法規,要依活動實態判斷:如果實習生直接從事受入機關的事業活動,成果歸企業,並受業務上的指揮命令,有「使用從屬關係」,即使有教育性,也屬勞動基準法上的勞動者,須遵守最低工資法與勞基法等;座學研修若被明示或默示指揮命令,也算勞動時間,須付報酬。使用仲介業者可以,但仲介業者不是受入機關,不能代為申請 COE;若仲介被不適當使用,相關 COE 申請可能不被許可。

怎麼做

  1. 確認自己的大學課程可授予學位、實習是課程的一部分(有學分或畢業要件)。
  2. 確認入境時已滿 18 歲,實習期間不超過 1 年,且累計不超過大學修業年限的一半。
  3. 請大學與日本的受入機關簽包含上述 9 項的契約,並自己讀懂。
  4. 向受入機關確認:是否有實習責任者與指導員、費用如何分擔、報酬與扣款項目。
  5. 其他留學生暑期與實習的規定,見外國大學生到日本實習:特定活動「インターンシップ・サマージョブ・國際文化交流」。

談到「日本 實習 特定活動 告示9號」時,相關背景可參考:特定活動的各類型見特定活動有哪些類型:告示內有打工度假、業餘運動、實習、本邦大學畢業者,告示外有 EPA 看護師;留學生另外打工的資格外活動許可見日本資格外活動許可:留學生打工前要申請、免手續費、2 週至 2 個月。

容易踩雷

  • 把實習當成日本公司單純招募短期人力。指南明說不得把實習生當勞動力。
  • 實習內容只重複同一作業。這不被認為是教育課程的一部分。
  • 派遣到別的公司實習。指南說派遣處的活動不被承認。
  • 契約沒寫學分科目與扣款項目。這些是契約應有的內容。

常見問題 FAQ

實習可以拿多少報酬?

告示規定要領報酬,金額指南沒有寫;指南說明若有使用從屬關係,則須遵守最低工資法與勞基法。

短期大學學生可以嗎?

可以。指南說明,只要是能授予學位的課程,短期大學與研究所也在內。

實習最長可以多久?

告示與指南的字句是「一年を超えない期間」,所以最長 1 年(12 個月)本身是允許的;另外累計不得超過該大學修業年限的 2 分之 1(例如修業 4 年的學制為 2 年)。兩者取較短的一個為上限。

官方來源

最後查證:2026-10-31

下一步

本文為日本在留資格與簽證的通則整理,不是行政書士或律師的個案意見;要件、手續費與期間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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