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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申請書的前科欄要寫多久以前的紀錄:沒有年限,國內外與交通違規處分都要寫

首次發布:2026-10-19|最後查證:2026-10-19

文章署名:移民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約 3 分鐘讀完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一分鐘重點
  • 前科欄沒有年限(Q&A 第 25 題),國內外與交通違規處分都要寫。
在留申請書的前科欄要寫多久以前的紀錄:沒有年限,國內外與交通違規處分都要寫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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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在留資格變更與在留期間更新的申請書,都有一欄「犯罪を理由とする処分を受けたことの有無」。有人會想:很多年前的、國外的、甚至交通違規也要寫嗎?入管廳「出入国審査・在留審査Q&A」第 25 題直接回答:沒有「過去幾年」的限制,不論日本國內或國外,凡是因犯罪受過處分都要記載。本篇依 Q&A、申請書 PDF 的欄位說明與入管法第 5 條整理,查證日 2026-10-19;個案是否構成上陸拒否事由,本站不判斷。

同主題可接著看:日本簽證與在留申請的「身元保證人」:要保證什麼、有沒有法律責任。

官方怎麼說

Q&A 第 25 題的回答是:過去幾年前為止並沒有限定,日本國內、國外都一樣,只要曾因犯罪被處分,就全部記載。

申請書本身的欄位更具體。COE 申請書(別記第六號之三樣式,申請人等作成用 1)第 19 項寫的是「犯罪を理由とする処分を受けたことの有無(日本国外におけるものを含む。)※交通違反等による処分を含む。」;選擇「有」時要在括號內填具體內容。填寫說明另寫:曾受犯罪處分時,要具體寫出罪名及處分內容等。申請書中同一區段還有兩項相鄰欄位:第 18 項是過去是否申請過 COE(含不交付的次數)、第 20 項是過去是否曾因退去強制或出國命令出國。

這個欄位至少出現在三種申請(Q&A 題目寫的是「更新、變更、COE 申請等」)

申請手續費(2026-10-01 起,窗口申請;線上改以超商或銀行決済,級距與金額另表)標準處理期間
COE 交付0 円1 至 3 個月
在留資格變更10,000 至 75,000 円(依許可期間)1 至 2 個月
在留期間更新10,000 至 75,000 円(依許可期間)2 週至 1 個月

變更與更新的手續費表是同一套級距:3 個月以下 10,000 円,5 年以上 75,000 円;2026 年 9 月 30 日(含)以前受理的申請,即使 10 月 1 日以後才許可,仍按舊額(變更、更新兩頁都寫 6,000 円)。因此前科欄的填寫至少涉及 3 種申請,不是只有申請新簽證時才需要。

三個容易被問到的範圍

疑問官方寫法本站整理
很久以前的紀錄要寫嗎Q&A:沒有限定幾年前要寫,沒有年限
國外的紀錄要寫嗎申請書欄位:含日本國外要寫
交通違規要寫嗎申請書欄位註明含交通違反等處分屬「處分」者要寫;是否包含不起訴、行政罰的細節,官方頁面未逐項說明,待確認

為什麼要如實填

入管法第 5 條第 1 項把「1 年以上拘禁刑或相當刑罰」「毒品類刑罰」等列為上陸拒否事由,且條文明文寫「日本國或日本以外國家的法令」,本站推論:COE 申請與上陸條件(第 5 條)有關;變更、更新申請為何也要填,官方頁面沒有說明。第 7 條第 2 項又要求受審查者自行舉證符合條件。條文本身沒有說明申請書填寫與否的法律效果;不過 Q&A 第 25 題要求「全部記載」,漏寫會讓申請資料與事實不符,是否被認定為虛偽申報,本站不推論。

怎麼做

  1. 動筆前,先整理自己在日本與台灣、其他國家受過的處分:罪名、處分日期、內容(罰金、拘禁刑、緩刑等)。
  2. 台灣與其他國家的紀錄,以判決書或處分書為準整理;入管廳申請頁是否另要求提出無犯罪證明,本站未在這三種申請頁查到(待確認)。
  3. 在欄位選「有」,括號內寫明罪名與處分內容,不要只寫「無」。
  4. 若不確定某筆處分算不算「犯罪を理由とする処分」,向外國人在留綜合資訊中心(電話 0570-013904)洽詢,並記下回覆日期。
  5. COE 申請書(別記第六號之三)的第 19 項前後,是第 18 項(過去 COE 申請及不交付次數)與第 20 項(過去退去強制或出國命令),三項要彼此一致;變更、更新申請書的犯罪欄是第 15 項,且沒有這兩項(第 18 項是最終學歷、第 20 項是職歷)。

容易踩雷

  • 以為「10 年前的事不用寫」。官方說沒有年限。
  • 以為「只有日本的處分要寫」。申請書欄位括號寫明含日本國外。
  • 把交通違規當成不屬於「處分」。欄位註明含交通違反等處分。
  • 欄位空白或只寫「無」。可能與事實不符。

常見問題 FAQ

前科欄要寫幾年內的紀錄?

沒有年限,Q&A 第 25 題寫明沒有「過去幾年」的限定。

國外的前科要寫嗎?

要,申請書欄位括號寫明含日本國外。

交通違規也要寫嗎?

申請書欄位註明「交通違反等による処分を含む」,屬處分者要寫;細節不確定時洽官方。

寫了前科一定會被拒嗎?

不一定。第 5 條的拒否事由有明確範圍(例如 1 年以上拘禁刑或相當刑罰),是否適用由審查官就個案判斷;本站不替個案判斷。

官方來源

最後查證:2026-10-19

下一步

本文為日本在留資格與簽證的通則整理,不是行政書士或律師的個案意見;要件、手續費與期間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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