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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技能1號休業怎麼排除通算5年:產育假與病傷休業的證明不同

首次發布:2026-10-31|最後查證:2026-10-31

文章署名:移民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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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休業排除須先核雇主即時受入困難屆出;病傷須連續超過1個月,再另備證申請在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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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休業排除須先核雇主即時受入困難屆出;病傷須連續超過1個月,再另備證申請在留。

特定技能1號快用滿通算5年,休業紀錄可能影響剩餘可在留期間。入管廳原則上連沒有工作的日子、普通再入國出境期間也列入通算;產前產後、育兒與符合條件的病傷休業則有排除處理。關鍵是證明哪段時間確實不能從事1號活動,再提出相應在留申請。只在公司系統登記請假,不能取代向入管提出疏明資料。

先用日本「特定技能」1 號與 2 號:在留期間、通算 5 年上限與適用產業核對1號的一般通算框架,再與雇主逐項確認休業和先行屆出紀錄。

休業原因出現時,先查雇主屆出

現行運用要領明載,要把產育及病傷休業排除通算,休業原因發生時須已遲滯なく提出「受入れ困難に係る届出」。這與日後通算5年滿前3個月起的本人在留申請不同,不能等到快滿五年才只交休業證明。

知道可能1個月以上不能活動的原因時,建議立即通知雇主並留下說明紀錄。當下屆出索引要求在造成不能活動之原因發生日起14日內提出,不能等實際休業滿1個月再起算;排除條件另有「遲滯なく」要求,勿把14日理解成一律可故意等到最後。個案何日算原因發生日,應由雇主帶具體資料向管轄官署確認。

屆出者是特定技能所屬機關。即使將支援委託登錄支援機構,這項隨時屆出仍不能改由登錄支援機構作為屆出者;其他人員實際代送可否與所需文件,應先向管轄確認。此類使用受入困難屆出參考樣式3-4,並依1個月以上未活動事由附狀況說明書5-14;5-11是其他事由的經緯說明,不能把兩表用途混同或認為每案必須並交。

雇主須說明本人資料、不能接收的事由及發生時期原因、本人現況與維持活動的措施。可用電子屆出系統,需事前利用者登錄;或向本店地址管轄入管窗口提出,亦可郵寄,並按官頁提示或附身份證明。讓雇主核對實際提出日期、內容及可供確認的紀錄;保留出勤、薪資等原資料,屆出後仍可能被調查。若從未屆出或日期有疑問,先如實詢問官署,本文不保證補報能追溯補足排除條件,也不把屆出當成自動延長在留。

產假與育兒假要分段留證

官頁所指依法成立的產前休業為6週,多胎妊娠為14週,產後為8週。育兒休業原則至孩子1歲;符合法定保育所等無法入所的條件,才涉及至1歲6個月、再延至2歲。上述期間還須是無法從事1號特定技能活動的時間,不能把孩子未滿2歲直接換算為父母都可排除兩年。

若產假後接育兒假,官方明確要求兩段都附取得休業的證明。一般特定技能在留申請資料之外,要有休業期間申立書參考樣式1-30、母子健康手帳影本、休業取得資料,以及該段打卡或出勤簿影本。把預產、實際生產、公司核准的休業起訖排成時間線,是本文建議的整理方式,實際認列仍看資料與審查。

病傷不只職災,但不是零星請假都算

官方涵蓋病或受傷休業,並未把全部對象限定為職災。普通病傷休業原則在1年以下;因職災病傷休業則在3年以下。兩者都要求連續超過1個月,數日在家療養、斷續通院而未工作的情況被明列為對象外。因此不能只拿年度病假合計超過一個月來主張。

這類除一般在留資料及1-30,還有載明治療或住院期間的醫師診斷書、醫院證明;職災案件另附職災保險支給決定通知影本。出勤簿、休業期間薪資明細、薪資轉入帳戶且更新至最近餘額的存摺影本、薪資轉帳帳戶指定同意書也在清單內。這些分別證明不能工作、實際休業及休業期間生計,單有一張診斷書未必補足其餘事項。

怎麼做

  1. 先與雇主核對休業原因發生日、受入困難屆出的實際提出日期及內容,再將產育或病傷、各段假別與中間復工分清,補齊休業證明起訖。
  2. 從特定技能官方資格頁取得自己對應的一般申請清單,再加休業排除資料,不能只交申立書。
  3. 核對通算5年將滿的日期;本處理的申請窗口是滿前3個月起至屆滿前,依情形提出認定、變更或更新申請。
  4. 證明若缺出勤、薪資或另一段產育假資料,先向實際保管者補齊,再向管轄入管確認個案提出方式與目前在留期限。

特定技能1號休業怎麼排除通算5年的相關背景:特定技能制度見日本「特定技能」1 號與 2 號:在留期間、通算 5 年上限與適用產業,特定技能簽證見日本特定技能(Specified Skilled Worker)簽證入門:1號與2號差異、產業清單與台灣人注意事項,特定技能與技人國的選擇見特定技能還是技人國:看工作內容與學歷,特定技能 1 號通算最長 5 年。

容易踩雷

  • 只準備滿五年前的申請,卻未核對原因發生時的雇主受入困難屆出;事後補報不保證能補足先行條件。
  • 把通算排除當成在留卡自動延期。官頁仍要求申請、資料能確認期間,並有足以認為在留適當的相當理由。
  • 將零星通院或數日病假累加成連續休業,忽略超過1個月門檻。
  • 用職災3年上限套普通病傷,或把保育所無法入所的延長當所有育兒假均適用。

常見問題 FAQ

休業期間身分立刻中斷嗎?

官頁說符合這些休業期間仍持續特定技能1號身分;這不表示現有卡的期限可以不處理。通算、在留期限及休業排除申請應各自核對。

雇主開一張請假證明就夠嗎?

清單還列母子手帳或醫療資料、出勤紀錄,病傷類更有薪資與帳戶資料。請假證明可以說明公司紀錄,不能自行替代所有清單項目。

可以先算自己一定多留多久嗎?

可整理候選排除期間供申請使用,但哪段可認列與准許期間仍須審查。本篇不替個人計算最終結果,也不推論休業津貼或保費處理。

官方來源

  • 現行特定技能運用要領(2026-10-31 查證):完整必要實頁31、32、33、121、122、123;第32頁載休業排除的先行屆出要求。
  • 受入困難屆出手續(2026-10-31 查證):主體、14日、按事由備表、電子及本店管轄提出。
  • 特定技能機構屆出索引(2026-10-31 查證):原因發生起算及支援委託不轉移隨時屆出義務。
  • 通算在留期間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2026-10-31 查證):就労していない期間や、再入国許可による出国期間(みなし再入国許可による出国期間も含む。)のほか、「特定技能1号」への移行を希望する場合の在留資格
  • 在留資格「特定技能」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2026-10-31 查證):申請人のパスポート及び在留カード提示その他以下の「特定技能外国人の在留諸申請に係る提出書類一覧・確認表」を御確認いただき、必要な書類を提出してく

最後查證:2026-10-31

下一步

本文為日本在留資格與簽證的通則整理,不是行政書士或律師的個案意見;要件、手續費與期間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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