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親友短期來日本需要邀請函嗎?
Q&A 寫免簽國家與地區者不需要簽證;台灣護照持有者短期探親的免簽規定與入境時的提醒,見〈父母能來日本長住嗎〉引用的交流協會須知。是否需要邀請函,Q&A 沒有寫,本站沒有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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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的人想邀家人來日本,可能有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短期來玩,或是長期同住。入管廳審查 Q&A 把兩者分開回答:短期探親要看是否為免簽國家與地區,免簽者不需要簽證,其他國籍者要在機場上陸審查時持「短期滯在」簽證;長期同住則限於被在日本者扶養的配偶或子女(例如家族滯在),父母另有專文,見〈父母能來日本長住嗎〉。本篇整理這些官方答案,查證日 2026-10-19。台灣護照持有者短期探親的免簽規定與入境須自行說明目的的提醒,也已整理在該專文。
| 想做的事 | 官方答案 |
|---|---|
| 短期邀請親族(例:姊姊的小孩)暑假來日本 | 免簽國家與地區者不需要簽證;其他者在機場上陸審查時須持「短期滯在」簽證;簽證歸外務省管,疑問洽外務省的簽證資訊或在外公館 |
| 長期把家人接來 | 作為中長期在留者接來的,原則上是被日本在留者扶養的配偶或子女 |
| 把父母接來 | 原則上沒有以身為外國人的父母為由給的在留資格,例外見專文〈父母能來日本長住嗎〉 |
| 家族滯在有年齡限制嗎 | 以被扶養為前提,沒有年齡限制 |
| 子女在國外,自己在日本 | 家族滯在的 COE,親屬可以當代理人申請 |
Q&A 第 56 題的原文是:除了高度外國人材的優遇措施以外,沒有以身為外國人的父母為由給予的在留資格。入管廳另有兩個例外頁:高度外國人材優遇措施頁寫,養育高度外國人材或其配偶 7 歲未滿子女、或協助妊娠中的配偶或本人時,一定要件下可帶父母,主要要件之一是世帯年收 800 萬円以上;「特定研究等活動」與「特定情報處理活動」者的父母,另有特定活動的路線。細節不在本篇展開,見〈父母能來日本長住嗎〉與〈高度專門職 70 分與 80 分的差別〉。
短期滯在的在留期間是 90 日、30 日或 15 日,或由法務大臣以日為單位在 90 日以內指定;入管廳「短期滯在」頁說明,這個資格的活動包括觀光、保養、運動、探訪親族、見學、參加講習或會議、業務連絡等。Q&A 第 31 題另寫,短期滯在者原則上除出張等短期商用目的外,不能在日本工作。若需要延長,頁面寫原則上只在人道上不得已或相當的特別情況(例如疾病治療)才認可。想先弄清楚自己可以停留多久,見〈各在留資格可以核給哪些在留期間〉。
Q&A 第 55 題寫:持短期滯在的人,原則上不能改成其他在留資格,因為入管法規定要有不得已的特別事由才許可;要長住,要另外申請 COE(或在不適用 COE 時於在外公館申請簽證)。Q&A 第 62 題另說:短期滯在者原則上不核發再入國許可,也不是みなし再入國許可的對象;中途離開日本再入境,視為新入境。
Q&A 寫免簽國家與地區者不需要簽證;台灣護照持有者短期探親的免簽規定與入境時的提醒,見〈父母能來日本長住嗎〉引用的交流協會須知。是否需要邀請函,Q&A 沒有寫,本站沒有查到。
Q&A 第 49 題的情境是家族滯在者的子女在國外出生,答案是親屬可以作代理人,所以能申請該子女家族滯在的 COE。
Q&A 第 48 題寫,以被扶養為前提,沒有特別的年齡限制。
最後查證: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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