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條用詞定義怎麼對?先分停留、居留、永久居留、定居

首次發布:

文章署名:移民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跨國移居流程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此角色是公開標示的虛擬內容分工,不代表真人作者、專業資格或已完成的人工審閱。編輯政策與 AI 使用說明

第3條把停留、居留、永久居留、定居寫成不同用詞。先對母法定義,再決定要讀哪一份官方須知。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條用詞定義怎麼對?先分停留、居留、永久居留、定居主題插畫
移民喵文章主題插畫

搜「居留」「永居」「定居」時,常把口語、外國制度名詞和臺灣母法用詞混在同一句。本頁只對讀《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條的法定定義欄位,讓你知道官方頁在講哪一個詞。

本文是法規結構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不判定任何人符合停留、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要件,也不對核准結果作承諾。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當日版本為準。

這頁在回答什麼,不在回答什麼

這頁只處理:第3條把哪些用詞寫成定義、彼此如何分流。它不重寫身分與簽證類別先對層全文,也不重寫居留、永久居留與入籍差別永久居留日數與文件

第一次分官方窗口、身分類別或文件時效,回到第一次查台灣移民資訊怎麼開始。在臺灣的入出國與居留窗口,見內政部移民署

第3條把哪些詞寫成定義

查閱日 2026-09-23,《入出國及移民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pcode=D0080132)第3條相關用詞:

用詞母法定義(對讀欄位)
過境經由我國機場、港口進入其他國家、地區,所作之短暫停留
停留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未逾六個月
居留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超過六個月
永久居留外國人在臺灣地區無限期居住
定居在臺灣地區居住並設立戶籍
移民業務機構依本法許可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及律師事務所

同條也定義國民、臺灣地區、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等。本頁不把這些身分標籤直接填進你的護照或居留證欄位。

對讀時不要混的三件事

  1. 不要把「停留」讀成「居留」。 母法以六個月為居住期間分界;證件名稱、延期程序與後續義務常不同。
  2. 不要把「永久居留」讀成「定居」。 永久居留指外國人在臺灣地區無限期居住;定居指居住並設立戶籍。歸化、初設戶籍另有程序,見歸化預先檢查
  3. 不要把「移民業務機構」讀成任何自稱代辦的網站。 法定用語指向依本法許可的公司及律師事務所;簽約前檢查另見代辦契約檢查

查到母法定義,仍不是你的個案結論,見查到規定不代表個案結論

查核日:2026-09-23。實際申請類別、書表與審核,以移民署及全國法規資料庫當日內容為準。

本站相關標籤

#移民 #考慮移民的台灣人 #文章 #觀念說明 #移民代辦服務 #永久居留 #居留許可

本站延伸閱讀

參考來源

  1. 入出國及移民法§3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3
    • 停留指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未逾六個月
    • 居留指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超過六個月
    • 永久居留指外國人在臺灣地區無限期居住
    • 定居指在臺灣地區居住並設立戶籍
    • 過境指經由我國機場、港口進入其他國家、地區所作之短暫停留
    • 移民業務機構指依本法許可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及律師事務所
  2. 入出國及移民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3
    • 入出國及移民法為內政部移民目之法規,用詞定義收錄於第3條
  3. 內政部移民署內政部移民署 · 2026-09-23
    • 移民署網站是入出國、臺灣居留與定居及外國人在臺證件的官方入口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發布前經 AI 覆核,未經逐篇人工覆核。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數字與可否申請請以文中列出的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

首頁 · 文章 · 關於本站 · 使用指南 · 資料查核日:2026-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