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 是什麼水準?
指針引用「日語教育參照框架」,B2 是「可高度自立理解、使用日語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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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念日語學校,是不是「專門只學日語」,會影響簽證審查。文部科學省與入管廳在《「專ら日本語教育を受けようとする場合」的判斷基準指針》(令和 6 年 9 月 30 日策定,令和 8 年 10 月 5 日改定)寫明:同時符合兩個條件,原則上就屬於「專門只學日語」。第一,入學時的日語能力低於 CEFR 的 B2,所上的是「簡易程度的日語教育」;第二,這類日語教育占修了所需授業時數的大約 7 成(70%)以上。屬於這種情形的學校,須是告示日語教育機關或文部科學大臣認定的日語教育機關。本篇整理這份最新指針的重點與例外,查證日 2026-10-31,個案請洽學校與入管局。
指針依據《日語教育機關認定法》(令和 5 年法律第 41 號)施行後的運用,說明入管法上「留學」基準中「專ら日本語教育を受けようとする場合」的判斷。該類教育須由告示日語教育機關或認定日語教育機關提供(基準省令留學項第 6 號;入管廳 Q&A 另有過渡期間說明,請以最新頁面為準)。官方的判斷基準有兩個,必須同時符合:
| 條件 | 內容 |
|---|---|
| 入學時日語能力水準 | 指針所稱「簡易程度的日語教育」,是對入學時日語能力低於「日語教育參照框架」B2(可高度自立理解、使用日語的水準)者實施的日語教育 |
| 教育內容的比例 | 「專ら」的目安是簡易程度日語教育占修了所需授業時數的大約 7 成以上(聽講者以年間履修時數的比例判斷) |
同一天(令和 8 年 10 月 5 日)一部分改定的入管廳 Q&A(留學生在籍管理新對應方針的措施)第 2 題,對「簡易程度的日語教育」的說明是:入學時日語能力水準「日本語能力試驗 N2 相當未満」,「專ら」的目安同樣是授業時數大約 7 成以上。指針本文寫的是「日語教育參照框架 B2 未満」。兩份文件對界線的寫法不同,本站不替官方統一;實際判斷以學校與入管局的說明為準。
入管廳令和 8 年 4 月通知要求日語學校入學時必須以試驗證明或面試確認語言能力,見日語學校入學的語言能力確認:外國高等教育機關畢業的台灣籍可免證明,面試確認書要寫到什麼程度。這份指針處理的是另一個問題:「專ら日本語」該不該由認定機關提供,以及「簡易程度」的界線。
談到「日本 專門學日語 判斷基準 留學」時,相關背景可參考:留學簽證整體見日本留學簽證(在留資格「留學」):在留期間最長 4 年 3 個月、COE 申請與在學中的申報。
指針引用「日語教育參照框架」,B2 是「可高度自立理解、使用日語的水準」。
指針寫「概ね7割以上」,並說聽講者以年間履修授業時數的比例判斷。
令和 6 年 9 月 30 日策定,令和 8 年 10 月 5 日改定。
最後查證:2026-10-31
日本移民與簽證總覽:管道、簽證專文與永居門檻比較,一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